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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8章 蜜佛手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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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—山有木兮木有枝,心悦君兮君不知。

如今,思之令人发笑。

除了年幼之时父亲病故那次,那趟天牢之灾是卫玉生平最大的劫难。

身心疲病的她,在以为必死的局面里,被慢慢地重新养护起来。

当时在天牢里被饥饿跟病痛折磨,已经让她没了进食之愿,逃脱牢狱之灾后,又喝了相当长的苦药,仆人所送的饭食,她非但不愿意吃,甚至是闻到味就会犯呕的地步。

她并不抗拒,只是坐等最后的结局而已。

最初让卫玉回魂的,就是一碗最简单不过的顺心萝卜汤。

那天她被灌了半碗药汁,浑浑噩噩中,忽然闻到很淡的一点气息,不像是菜,有点类似药,但又透出些清新的香气。

她以为是药,但屋内无人,本着一点好奇她循着气味儿找过去,在桌上看到了一个白瓷碗,边儿上搁着个小汤匙,碗内是半透明中带翠的汤色,飘着浅碧色极细的丝缕,晶莹如玉。

虽然看到了东西,但卫玉一时竟仍分不清那是何物,她呆看了半晌,被那种难以形容的气味诱惑。

终于还是忍不住,用发颤的手拿起了汤匙。

只一点汁水碰到了唇,那股鲜甜的滋味便迅速在舌尖漾开。

她跟着纪王,从李星渊的潜龙于渊到龙飞九天,什么山珍海味或者世间的菜品饭食都是见识过的,唯独不知此物是什么,明明看着不很矜贵难得,但口味却如此独特,叫人无法抗拒。

又捡了一点丝缕入口,看着丝丝分明的,入口竟十分绵软,如同绵粥一般,又没有粥那样的浓厚,很易于下咽,让已经忘记了食物滋味的她柳暗花明。

等回过神来,不知不觉已经吃了半碗,但这样已经饱了。

第二天,卫玉心里竟还隐隐惦记着,可她不愿意跟宿九曜身边的人说话,何况为了一口吃的,也不值得如何,所以也没开口询问。

那日午后梦回,再看桌上,依旧有一只白瓷碗,她竟有些喜欢,只是味道不似前日,而是一种甜丝丝的气味,若有似无,沁人肺腑。

她的好奇心不觉又冒出来,走近了看,才知道是一碗桂花鲜栗羹。

当初卫玉为纪王办差,走至江南,曾经在灵隐寺内吃过一次,记忆深刻。后来虽时而回想,但毕竟是江南地方的东西,一直没有再尝过。

突然看见这个,不觉诧异,虽然不是之前的萝卜汤,但还是想尝一口,何况它香的这样诱人。

谁知这一举汤勺,竟又吃了小半碗。

第三日,更是卫玉闻所未闻的蜜佛手粥,这也算是一味药膳,佛手柑跟鳖甲水煎,只取汁同薏米、粳米,菱角肉同煮,舒肝养气,口味独特,滋阴潜阳,大有裨益。

又过了数日,她的身体已经比先前好太多了……再往后,能跟宿雪怀说话的时候,有一次她问起那日吃的第一碗东西是什么。

当时的他回答,那叫做顺气萝卜汤。

卫玉便仿佛不经意地问怎么不见还做,难道是那个厨子不在了。

她记得当时宿雪怀用一种有点奇异的眼神看着她,问道:“是不是想吃?”

卫玉以为他在笑自己,便道:“我知道我的口味一般,有什么可笑的。”

他低了头,唇角微微上扬:“不是,我只是……”后面低低的一句,她没听见。

一直以来,卫玉以为是宿雪怀不知哪里找了个高明的厨子。

直到李星渊跟她揭破,那碗萝卜汤是宿雪怀亲手做的,乃至于后来她喜欢的那些菜,都是他亲手所做。

这件事鲜为人知,他没有告诉任何人,包括卫玉。

李星渊之所以知道,是因为纪王的耳目无所不在,包括宿雪怀的将军府。

甚至其中有些耳目,还是卫玉亲手安排的。

卫玉在知道真相后,觉着自己真是聪明一世糊涂一时。

怪不得在后来,宿雪怀再度奉旨出征后,那个高明的“厨子”也不见了。

问起来,就说是跟着将军一起出城了。

她居然轻信。

今时今日,那味道萦绕于心。

那人也就在自己眼前。

卫玉百般感慨,抬眸,无意中发现少年匆忙地将视线避开。

她望着宿九曜闪烁的长睫,意识到他方才正盯着自己。

卫玉盯着他的脸细看,这是一张很好看的脸,除了因为年纪太小而显得有些许清稚外,无可挑剔。

纪王李星渊一向以美姿容著称,纪王府出入的也绝不乏美人儿,男男女女都是。

但面前的少年显然是出类拔萃者。

正因为过于美貌,让卫玉觉着恍惚。

她想起自己跟同僚戏称的那句“我不喜欢相貌丑陋的男子”。

卫玉确实是不喜欢。

不过对于宿雪怀,她并非是单纯的不喜,而是下意识的不敢。

饕餮本就是狰狞奇异的兽形,把饕餮纹在脸上,那更是惊世骇俗之举,其可怖简直无以言语。

自古有兰陵王因相貌过于秀美而戴着面具上阵,这倒也罢了。但是能在自己脸上刺青,得经历怎样的痛苦折磨,下怎样决断的狠心,卫玉简直不敢想象。

起初卫玉、包括京城许多好奇无聊之人曾经猜测过,为什么宿雪怀会如此。

有人甚至猜他原先脸上有什么疤痕、或者囚犯刺配的刺青,为了遮掩,才故意把脸刺坏了。

但更多的猜测,是认定了宿雪怀原本就是个相貌奇丑之人,故而才如此“锦上添花”。

唯独没想过他原本是个绝色的。

此时此刻,卫玉盯着面前这张更胜潘安宋玉的脸,一阵阵的倒吸冷气。

……原主儿若本来是这样出色的相貌,弄成那样,说一句暴殄天物胡作非为都不为过。

她浮想联翩,心里一阵阵地发抽,不由地叹了口气。

宿九曜问道:“怎么,是不合口味?”

明俪也吃惊地看着卫玉:“不会吧?我觉着这几样菜虽不是鱼翅燕窝那样名贵,却是千金不换,比那宫中御厨也不差,难道卫巡检觉着还有不足之处?”

卫玉打了个幌子:“正是这样,我担心离了这里,便再吃不到这样好的东西了。”

明俪咯咯地笑了起来:“我就说么,卫巡检聪明过人,见多识广的,当然也不会是那种有眼不识金镶玉的人呢。”

宿九曜的唇抿了抿。

不防飞廉在旁边眼尖看见了宿九曜那上扬的唇角,小孩儿眼珠转动,即刻插嘴说:“这有什么难的,卫巡检留下来就是了。天天可以吃到好的。”

卫玉一怔,忽然发现宿九曜正凝视着她。

她不晓得他是什么意思,但那种依稀熟悉的眼神,却让她脸颊泛热。

卫玉咳嗽了声,道:“我还有公务在身,耽误不得,今日就该走了。”

明俪看看卫玉,又看看少年,笑道:“我还想留卫巡检多呆几日,尽尽地主之谊呢,何况您的伞还在我那里。”

卫玉顺势站起身来说:“正好,时候也不早了,我跟明掌柜一起走吧。”

宿九曜的脸色一变,仿佛失落。明俪也没想到卫玉这样痛快,嘴巴半张,但她反应最快,便笑道:“也好,我是赶车来的,正好载卫巡检过去。眼见要入冬了,也要提防雨雪,顺势带了伞最好。”

飞廉惊愕道:“这就要走了?”

卫玉不敢看宿九曜的脸色,笑道:“本就是萍水相逢,如今我也该’事了拂衣去’了。”

明俪只听懂了前半句,后一句却恍惚。

正此刻,里间的白石道人说:“‘十步杀一人,千里不留行,事了拂衣去,深藏身与名’,好大的口气,你是在自夸么?”

卫玉转身道:“前辈误会了,我其实是要取这《侠客行》的前四句,来赞宿九爷。”

老道士哈哈笑了两声,说:“哦,这倒不差。你也算是个有意思的人了。”

李白的《侠客行》,前四句是“赵客缦胡缨,吴钩霜雪明,银鞍照白马,飒沓如流星”,不管是宿雪怀还是宿九曜,都当得起。

明掌柜赶着车,载着卫玉回客栈。

卫玉其实并没想取回伞,只是找个借口离开纯阳观而已。

明俪轻车熟路,一边回头说道:“卫巡检是京内来的人,自然看不上我们这小地方,有道是’小庙容不下大佛’,早早离开了倒是好的。”

卫玉道:“这倒不是,大有大的好,小有小的妙,我倒是想多留……”

明俪见她没说下去,笑问:“那怎么非要走呢?”

卫玉垂眸:“一言难尽。”

明俪眉峰一蹙,本要打听,转念一想,何必多事呢,有的人有些事是自己惹不起的。

“也好,送了卫巡检回去,我也要收拾收拾去吃喜酒了,”明俪说道:“今儿半个长怀县有头脸的人都去了徐家。本还想卫巡检也去凑个热闹呢。”

这一句又戳中卫玉心头,她不由问道:“徐家?徐家……莫非是做丝绸生意的?”

“正是,卫巡检也知道?”

卫玉坐直了些,问:“跟徐家联姻的那家是、茶叶行的?”

“对,茶行的吴掌柜。”明俪听出卫玉的声音有一点不对:“怎么了?”

卫玉深深吸气,脸色凝重。

先前明俪跟白石道人说起此事,老道士说什么“三娘煞日”“血光之灾”,那时候她只觉着不妥。

现在才知症结所在。

徐吴两家联姻,她是从刑部案宗上看到的。

而跟这门亲事一同出现在案宗上的,是让人记忆深刻的几个字:徐家十六口灭门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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