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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4章 第 14 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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炎斯诚没想到,他点的初级陪练,居然是温遥遥。

他开口第一句话:“我去换陪练。”

温遥遥听到他说的话,有点郁闷,她什么都没做呢,就这么被他嫌弃了。

她在俱乐部有考核的,炎斯诚贸然换人,会对她考核有影响。

她连忙拦下炎斯诚,说道:“你不能这样,我们都还没开始打,你就要换陪练,他们会以为是我的问题,下次就不给我排班了。”

温遥遥觉得炎斯诚运动神经很发达,以为是看不起她,才想换陪练的。她极力为自己推荐:“我打网球也有四五年,基础非常好,你不用怕我跟不上你。”

炎斯诚哪里是看不起温遥遥,他是怕温遥遥发现他体质变弱了,发现他分化成Omega.

可是临时换教练,影响她的考核。

“我不换了,不打了,回家睡觉。”炎斯诚宁愿钱白花了,也不想跟温遥遥打一场。

“炎斯诚,你是不是有病啊?有钱也不是这样花的,快给我去对面站好,我要让你知道我的厉害,这一百块绝对物超所值!”温遥遥命令他。

炎斯诚无动于衷。

温遥遥催促:“现在就计时,快点过去啊,我可不会补回的喔。扭扭捏捏的,利索点,信不信!”

温遥遥堵着门口不让人离开,炎斯诚只好留下来跟她打一场。

温遥遥打网球的确有点水平,炎斯诚也不差,开头两局一胜一负,势均力敌呢。

为了突出自己的水平,温遥遥更加卖力了,拿下了第三局。

炎斯诚在运动上,胜负欲挺大的,眼看温遥遥比自己多拿一局,他在第四局也加把劲,拿下了第四局。

第五局的时候,他明显体力不支,他手拿着球拍接下温遥遥的球,准备回敬过去。他的手抖了抖,突然失去力量一样,球和球拍都飞出去了。

温遥遥觉得刚才那一球也没多用力,炎斯诚居然没接住,连球拍都甩出去,觉得他没有认真对待打球,不然也不会犯这么简单的失误。

她停下来放松身体,看着炎斯诚去捡球拍。

炎斯诚走过去弯腰捡球拍,右手用不上力,微微发抖,捡不起球拍。

Omega在日常生活里是可以参加体育运动的,但是不能过量,除非是运动员有针对性培训过。若果他轻松一点,还能玩上一个小时。若当作比赛使劲挥霍体力,坚持不到半小时。

他换了左手捡起球拍,转过身跟温遥遥说道:“不打了,我想起有事要做。”

温遥遥看了一下时间,已经过去四十分了,四舍五入也算一个小时。

她说:“行吧。”

炎斯诚去收拾东西,这种时候是最好的销售机会,可以顺便推销客人开年卡。

温遥遥来了这里一周,已经说成一单开年卡,拿到了两百块提成。

温遥遥见炎斯诚不太喜欢跟她打网球,就闭嘴不销售了。

炎斯诚收拾东西后,刚走两步,头晕眩,人也没了知觉。

炎斯诚醒来的时候,发现自己在一间小小的医疗室里,温遥遥在旁边陪着他。

温遥遥唠叨他:“医护员说你血糖低,晕倒了,你该不会是没吃午餐吧?又不是小孩子,也不好好注意三餐,活该你晕倒。”

Omega的体质,就是很容易犯低血糖,加上剧烈的运动就必晕。

医护人员见温遥遥是炎斯诚的朋友,以为她知道他的属性,没特意提他是Omega.

温遥遥是Beta,先天感受不到Alpha和Omega的气息,单纯以为他没吃好饭,才犯低血糖的。

炎斯诚问:“我在哪里?”

“俱乐部的医护室,没事就走吧,我送你回去。”温遥遥还要去格莱美唱歌,不放心他一个人回去,就特意送他一趟。

炎斯诚腿又发软了,温遥遥扶着他走去停车场。

她觉得最近他真的变弱了,打了四十分钟网球,连走路都不利索。

心里非常担心他可能患上不好的疾病,他会不会活不过三十岁?

温镇海在上学日是不照顾他们午晚餐的,需要他们自己解决。

温遥遥把人送回去公寓后,想起他低血糖,拿起手机操作说:“我点了晚餐,一起吃吧。”

“哦,好。”炎斯诚点了头,顿一下,说了句:“谢谢。”

两人在客厅沉默地等待着,温遥遥在刷手机,炎斯诚无所事事地看着她。

平日总觉得温遥遥打扮普通,总是穿宽松的衣服看不出身体曲线。今天穿着修身的网球服,才发现她身材很好,加上179公分的个子,拥有女生羡慕不已的又长又白的大长腿。

温遥遥五官很好看,只是她不爱打扮,在精致打扮过的校园女生群体里不那么显眼,可以说是没有存在感。

应该是跟她本人性格有关,她并不喜欢太高调,受人关注。

这些日子,交集比较多,随着深入了解,她好像并不是表面上那么无趣。

她会弹钢琴,会唱歌,会打网球……可能还会更多本领,只是他不知道而已。

大概半小时,外卖到了。

温遥遥见有两个人,就没点单人套餐那种,而是点了三个菜肴,两人分这吃。

吃饭的时候,梅伊玲打来了视频电话,炎斯诚像平时那样,当着温遥遥的面接听。

“妈,怎么了?”

梅伊玲见识背景是公寓里,拉拉家常寒暄一下:“阿诚,吃饭了吗?”

“在吃。”炎斯诚夹起一块排骨送进嘴里。

“瑶瑶呢?”

“也在。”炎斯诚挪了一下镜头对着正在吃饭的温遥遥。

温遥遥听到梅伊玲叫她,她对着镜头跟梅伊玲打招呼:“阿姨,晚上好。”

梅伊玲转入正题:“遥遥,你在就好了,我有件事跟你们说,我有个姐妹的女儿在首都举行婚礼,邀请我过去。我这里有实验工作处理,还是在很关键的时刻,抽不到空,梦梦也忙,你们两个代表我过去吧。”

“我也要去?不太好吧。”温遥遥轻轻地回了一句,别的不说,她单纯不想跟他出席同一个活动。

炎斯诚回:“不用她也行吧。”

他也觉得没必要,他在首都没认识校外的人,估计在婚宴上他不会遇到熟人,就别带上温遥遥一起无聊尴尬。

“之前你们订婚宴,白阿姨有事没来,没见到你们两个,现在她女儿刚好结婚,你们可以一起过去见见白阿姨。”梅伊玲忽略他们意愿,继续说:“阿诚,我给你打点钱,你带着遥遥一起买礼服,不够钱再问我要。”

两个小年轻还没来得及说什么,手机“嘟”一声,视频通话中断了。

梅伊玲压根没打算让他们拒绝此事,片刻转发了一个喜帖给炎斯诚。

炎斯诚看了喜帖的内容,说:“应氏集团董事之子和白氏集团董事外孙女……”

温遥遥是书香世家,不太认识商圈的人,但是这个白氏集团……

她说:“许会长的妈妈好像是白氏集团董事之女,可他不是独子吗?”

炎斯诚回:“哦,我妈说的白阿姨是董事长的大女儿白惠荣,许队长的妈妈是二女儿,叫白惠雅。”

他本来也不知道这层关系的,上大学后加入篮球队听别人提起他是白氏集团董事的外孙,才知道许应君是亲妈闺蜜的外甥。

炎斯诚知道她不想去,贴心地帮她解决:“那天我自己去就行了,到时候你就说身体不舒服推掉就行了,我妈不会为难你的。”

“我都没参加过这么隆重的婚礼,去参观一下也无妨。”温遥遥回得很自然,好像只是去见见世面。

其实心里早已经迫不及待想见到许应君。

他最近不在学校,温遥遥见不到他,心里多少有点失落和思念。

她这个人很少流露自己的感情,旁人看不出她喜欢许应君。

难得有个机会可以见到喜欢的人,和炎斯诚一起出席也无妨。

*

林莹签约的唱片公司,也出了一条新歌。

歌曲是她自己写的,是一首甜甜的恋爱风,她拿去投给首都一家小唱片公司,加上她拍过广告,唱片公司也是很爽快地签下她。

目前在音乐平台下载量有二三十万,对于一个新人来说已经不错了。歌曲没有爆红的话,很难在音乐平台赚钱的。歌手主要收入还是商演活动,开演唱会等等。

她现在是刚出道的,知名度还没打开,唱片公司暂时安排她跟着公司里的师兄姐们参加活动。

她是“买一送一”的赠品,并没多少酬劳。

首都寸土寸金,在外面租个床位都要两千块一个月,市区里环境好的小公寓快要过万。

林莹跟家里说了这个情况,家里是挺支持的她出道的。她现在收入不稳定,家里每个月多给她一万块在外面租公寓。

但是做明星要保持光鲜靓丽的形象,除了用名贵的护肤品维持美貌,还要漂亮的衣服。

她家境是中产,家庭收入一年才一百万左右,可以拥有几件奢侈品牌的衣服,但不能支持每一件都是大牌。

她刚出道,没有名气,没有合作的服装品牌,得自己自备衣服参加活动。

林莹这些非常忙碌,拍了广告,又签了唱片公司、发新歌、搬家、跑商业活动,很久没联系过炎斯诚。

也不知道炎斯诚怎么了,很久都主动联系她了,好像是从邀请他去深州那次,他拒绝了,她当时挺生气的,故意晾他一段时间。

结果,他就没有联系她了。

这炎斯诚怎么这么小气,这么久还不找她。

害到她都苦恼没新衣服穿了。

明天有个楼盘活动,她要去助唱两首活跃气氛。她在家看了衣柜,炎斯诚以前送的几件名牌衣服,她都穿过几次了,再穿去参加活动,怕是被师姐笑没有新衣服穿。

她来不及叫炎斯诚送衣服了,打算去服装店买一套,活动结束之后,拿回去退。

改天有空找炎斯诚,好好修补关系,让他送几套新衣服“赔礼”。

梅伊玲给炎斯诚三十万作为礼服费用,她还叮嘱儿子,如果温遥遥选的裙子超额了,可以告诉她补钱。

温遥遥觉得,这三十万两人平分,就是每人布置价值十五万的服饰。

十五万一套衣服,金子做都没这么贵吧?

这钱虽然不是她出的,这样消费,她有点不安和觉得浪费。

炎斯诚带她来到一家叫香儿的奢侈品牌,几万块的服装很普通,想要好看点的,将近二十万。

温遥遥听着销售报价,心都颤抖了几下,她看中的裙子居然要27万。

温遥遥凑近炎斯诚,小声说道:“要不,我们去租衣服吧,穿一次27万,太不值了。”

从小就脱离群众生活的炎斯诚皱眉,问道:“租?衣服还能租?干不干净的?万一前面的人有什么皮肤病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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