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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4章 第 54 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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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云宜惊喜地问:“傅悉,你怎么来了?怎么这么晚来?”

“我刚结束一个音乐节,”傅悉压低声音说,“晚上最近的一班飞机落地的,下飞机就过来了。导演让我尽早报到。”

沈云宜想着大概是之前《临时同居》结下的缘分,让这个导演召集起了大部分的原班人马。

傅悉的嗓音在沈云宜听起来有些喑哑,想来也是来回奔波的忙碌。

她说:“你的房间在最里面左边的那一间,你和罗信明是一间,你对面是我们组合,外面这一间是任晨风在住。明早八点起床去农贸市场买菜,然后就去餐厅备菜,十一点正式营业。没什么的话,你赶紧去休息吧。”

她发现傅悉没说话,顺着她的目光,落在了她的脚上。

她赶紧从鞋柜里拿出一双拖鞋穿上,催着傅悉:“赶紧去睡吧。”

傅悉拖着行李箱指着沙发:“我就不回房间了,别吵醒其他人了,我在沙发上对付一晚就行。”

“可……沙发上睡着不舒服吧,”沈云宜说,“而且明天也要忙一天。”

“没关系,将就一下。”

沈云宜还想再劝,可傅悉执拗地在沙发上坐下。

她没办法,也在沙发坐下,傅悉问她:“你先去睡吧,我简单收拾下就睡了。”

二人都坐在沙发上僵持着。

房屋深处传来了开门声,罗信明揉着眼睛走到客厅,看到眼前的人也是一惊:“我听到好像有人在说话,还真是。”

“这位是西餐厨师罗信明,”沈云宜向二人互相介绍,“这一位是歌手傅悉。”

罗信明伸出手:“你好,我很喜欢你的歌,一直有在歌曲列表里循环。”

傅悉回握住罗信明的手:“你好,我看了之前你和沈云宜那档节目,还一直想抽空去你们店里试一下,但一直还没找到时间。”

“之后随时欢迎。”

沈云宜对傅悉说:“正好他醒了,你也赶紧回去睡吧。”

“嗯,我跟他进去,你也快点去睡,晚安。”

“好,”沈云宜打了个哈欠,“我也困了,晚安。”

沈云宜回房间后,很快就睡着了。

第二天,她不是被闹钟吵醒的,而是被任晨风的嗓门吵醒的:“傅悉!你怎么来了!来了也不跟我提前说一声。”

沈云宜简单洗漱了下,靠在门口:“任晨风!还有人在睡觉!”

任晨风一脸探究地说:“傅悉来了你怎么一点都不惊讶?你是不是早就知道!你知道你不告诉我?你还拿不拿当朋友?”

“我就比你早知道几个小时,”沈云宜说,“也就是他来的时候,我还没睡,听见动静才知道了。”

任晨风这才安静了下来。

等到闵朵和柳思意都收拾好,一行人就准备出发。

上了车,沈云宜把之前闵朵列出来的菜单给傅悉看了:“你看看你有没比较熟的菜,今天可以先不用上手,可以先熟悉一下过程。”

傅悉看着菜谱:“都不是特别难的菜,你和闵朵看着分配就行。我都可以。”

沈云宜想了想,傅悉今天第一天来,昨天晚上到达的也很晚,还是让他以休息为主,只给他分了三道菜。

而且食堂的灶台也只有两个,需要大家轮换,三个人烧菜未必有两个人效率高。

众人吸取了昨天的经验,在农贸市场采购完后,在车上吃起了早饭。

一到餐厅,大家就投入到忙碌地备菜工作中。

多了一个人,明显速度就提升了很多。

在开业前半个小时,大家就完成了所有的准备工作。

柳思意也把她的绿豆汤熬上了。

大家坐在餐厅里闲聊的时候,沈云宜还记挂着她的技能,因此,一个人偷偷溜了出去,她沿着这里的巷子一直往前走,走到了河边。

这边不少的大爷,都将鱼竿支在地上,带着太阳帽等着鱼儿上钩。

沈云宜看了眼他们身后的水桶里,大部分都是收获颇丰,普遍都有三、四条青黑色或大或小的鱼在游动。

她看了一路,发现有个大爷正在给鱼竿换饵。

抱着试一试的心态,她上前询问:“大爷,你这鱼竿能借我试一下吗?我掉到一条鱼就还给你。”

大爷看到沈云宜跟着摄像师:“录节目是伐?好的好的,给你玩一下。小姑娘蚯蚓敢碰吗?敢碰的话,把蚯蚓穿到这个钩子上。”

看着蠕动的软体动物,沈云宜感到背脊一阵寒意,但想着就一下子的事情,还是硬着头皮穿了上去。

随后,大爷指点着沈云宜如何甩杆。

第一下没成功,钩子落在了离岸边很近的地方。

她提起鱼竿,根据指导重新甩了一次,这才成功落在了远处。

随后,就是静待鱼竿上钩。

大爷跟她说:“你就看着那个浮标,那个浮标动了,看着往下沉了,你就提起来,拉起来的时候不要急,急不来的。”

沈云宜一直盯着那个浮标,却始终在随着水流漂浮着,不见有任何动静。

她看了眼手机,离开业还有十分钟。

她就给了自己五分钟的时间,要是五分钟内钓不上来,她就要短暂放弃了。

眼见她要放弃时,浮标动了。

她赶紧收杆,看到了一条瘦小的黑色的鱼挂在鱼竿上。

旁边的大爷说:“这鱼太小了,要放回去的。”

沈云宜将鱼从鱼钩上轻轻地拆下来,问系统:“那我把鱼放回去,算我食材收集成功了吗?”

“宿主,正常来说,宿主食材收集是失败了,”系统冷冰冰地说,“不过,这次就算宿主食材收集成功,立刻为宿主点亮【颠锅·受热均匀】的技能,还望宿主多多使用。”

沈云宜谢过大爷,就朝着餐厅往回走。

傅悉正迎面朝她走来:“大家都在找你,说你去哪儿了?”

“我去钓鱼了,”沈云宜一讲起钓鱼,瞬间笑得眉眼弯弯,“我还是第一次钓鱼,没想到还挺好玩的,不过刚才运气好,一下子就钓起来了,感觉耐心钓的话,应该能钓起来。”

“之后有空可以再去试试。”

沈云宜意识到她有点自说自话:“让你听我说这些,是不是有点无聊了?”

“没有,挺有意思的,”傅悉环视着周围的环境,“每天都是录音棚、练习室、舞台、机场,感觉有点像活在真空里,现在出来接触了真实的生活,感觉很好。”

“那就好好享受这短暂的风光,”沈云宜一想到待会儿开业,“待会儿又是一场苦战。”

他们一开门营业,所有人陆陆续续地走了进来。

和昨天不一样,昨天来的全部都是年轻人,今天来的既有年轻人也有中老年人。

这些人大部分都是普通顾客,从口味到服务各方面,不一定会像粉丝那样对他们有所宽容,他们更需要打起十二分的精神。

点餐单陆陆续续地送到了后厨。

沈云宜先负责凉菜,傅悉先负责炒菜,随后根据点单情况,灵活变动两个人的工作岗位。

虽然傅悉第一天来,但他上手很快,一锅干煸四季豆很快就出锅装盘,分别送到两桌。

由于是对外营业,傅悉也有点紧张,他在厨房门口,偷偷看着外面食客的反应,他们尝过之后,纷纷点了点头,似是赞许。

本来有些忐忑的傅悉这才安心下来。

沈云宜见到傅悉的动作:“别担心,你做饭真的特别好吃。我跟你说,你之前给我做的那一碗面疙瘩我还念念不忘,时不时会想起来。”

“那有机会,再做给你吃。”

傅悉的嘴角闪现过一丝笑意。

罗信明在一旁听着二人的互动,似乎有股难言的默契。

他看了闵朵的反应,似乎早已习惯。

他思索了下,两人的氛围似乎像是朋友,可听起来又比朋友更亲密一下,又没有到暧昧的程度。

沈云宜根本不知道,就因为她和傅悉的两句话,就引起了罗信明脑海中的百转千回。

她默默在心中打开了颠锅的技能。

平日里沉重的铁锅,此刻却变得格外轻盈,仿佛和她的手融为了一体,她的手臂自然地运动了技能,锅中的五花肉正短暂地颠至空中,又飞快落下。

一旁在胡思乱想的罗信明被沈云宜颠锅的姿势所吸引:“昨天还没看你颠锅,怎么今天就有了,而且看你技巧很娴熟。”

每次被问到技能,她的回答风格始终如一,那就是欲盖弥彰:“昨天那不是第一天所以很忙吗?就是忙着把菜炒了上桌了,今天稍微熟练了些,就偶尔想小小炫个技。”

她边说边把炒好的回锅肉盛到盘子里,摁铃。

柳思意拿过刚炒好的回锅肉送到了二号桌上:“您的回锅肉好了,请您慢用。”

这一桌做的是一对年老的夫妻,妻子尝了一口:“嗯,这回锅肉炒的肥而不腻,而且这一口香辣味真的很刺激。”

丈夫尝了一口:“这味道是真的很好,要好吃,我们下次还来。”

“你忘了,盘下我们这家店的时候,就说是临时经营,估计就是来录个节目的,”妻子指了指满屋子的摄像头,“你看这摄像头,多不多,无死角监控。”

丈夫遗憾地说:“那以后这等美味还能去哪里才能尝到。”

妻子轻飘飘地说:“随缘就好。今天不就是尝到了,待会儿这份吃完,我们再打个包,带回去给那两个小的尝尝,省得他们又点外卖,也不知道点些什么乱七八糟的,这家店在录节目肯定干净卫生。”

另一桌是一对夫妻带了个四、五岁的小男孩,那个小男孩尝了一口干煸四季豆,就开始哭了起来:“辣的,不吃辣的。”

引得其他客人纷纷侧目。

妈妈在一旁安慰:“别哭,别哭,那你尝尝这个。洋葱炒肉,这个不辣。”

带着哭腔的小男孩,尝了一口洋葱炒肉,立刻止住了哭泣:“这是甜的,好吃,还要。”

哄小孩的危机暂时告一段落。

可过了会儿,这个孩子又开始哭了起来,大声喊着:“蛋炒饭!我要吃蛋炒饭!”

爸爸耐不住性子,把筷子往桌上重重一摔:“那这里不提供蛋炒饭,菜单上没有我能怎么办,你再哭,再哭晚上都别吃饭。”

爸爸越凶,孩子哭得越厉害。

甚至盖过了油烟机的声音,传进了厨房。

闵朵站在厨房门口,问任晨风:“什么情况?”

此时,妈妈也把筷子一扔:“你这么凶他干什么?他还小,你好好跟他讲。”

“他现在这个样子,都是你惯出来的,”爸爸抱着胸说,“都几岁的人了,还哭哭啼啼像什么样子。”

“你怎么当的爸,”妈妈把孩子从位子上抱到了腿上,擦了擦孩子的眼泪,“行了,别哭了。”

沈云宜忙完手上的事情,也出来看了一眼。

任晨风把前因后果简单地讲给二人听了。

沈云宜说:“这简单,你去跟那一桌说一声,单独给他们炒一个就行了,又不是多大的事。不过告诉他们蛋炒饭和白饭价格不一样,五块一碗,你问他们要不要。”

任晨风走到这桌跟前,把刚才沈云宜跟她说的话复述了一遍。

二人听完,当即要了一碗。

沈云宜起锅烧油,将打好的蛋倒了进去,等蛋液稍稍定型,就将饭倒了进去:“我也是第一次炒上了新鲜饭烧的蛋炒饭。”

比起平日里隔夜饭烧得蛋炒饭那种粒粒分明感,新鲜的饭看起来更加水润一点。

但仍然是一碗金黄色的鸡蛋包裹着白色的饭粒,点缀着绿色的葱花,光是看着就让人食指大动。

任晨风将蛋炒饭端到那一桌之后,到了厨房:“太好了,那小男孩终于不哭了,又乖乖吃饭了,他刚才吵得我耳朵都疼了,我看那妈妈还在一直跟隔壁桌的道歉,也是不容易。”

闵朵朝外张望了一眼:“带孩子想想就挺辛苦的。”

“那个……”任晨风犹豫了下,还是说了他的诉求,“我们今天员工餐能不能就吃蛋炒饭,我刚端出去的时候,实在是太香了,我都在悄悄咽口水。”

“行啊,”沈云宜爽快答应,“蛋炒饭也不复杂。”

等到他们餐厅关门,沈云宜就开始忙着打蛋液,她看了下食材,还有胡萝卜和任晨风自掏腰包打算买回去陪泡面吃的午餐肉。

她征询了下午餐肉的主人的同意,就拆开了两包单片五花肉,切成丁。

胡萝卜也同样切成丁。

在做蛋炒饭的时候,加入了这两样食材,颜色瞬间变得更加鲜艳了起来。

任晨风在一旁连连赞叹:“你简直就是天才,这搭配太绝了。”

今天员工餐的另一位掌勺人是傅悉,他先是将沈云宜剩下的胡萝卜,做了个炒胡萝卜丝。

又用院子里的洋葱,做了个洋葱鸡丁,又找出了冰箱里培根和金针菇,做了培根金针菇卷。

娃娃菜也是从上汤娃娃菜变成了醋溜口味的。

用一些食材的重新组合,为这些食材焕发出了新的生机。

他们把菜端到桌上时,任晨风尝了一口:“你们俩做饭是真的好吃,而且我怎么感觉比之前在同居综艺里更好吃了。”

闵朵也在一旁附和:“是啊,而且我发现你们两个就是基本做什么菜都不在话下,很全能。”

柳思意埋头吃着饭,却也不忘接着话:“嗯,太好吃了。好吃到我觉得你们两个可以原地把这家餐厅承包下来的程度。”

罗信明在一旁,听着他们的夸奖,心里多少有些不是滋味。

他想着傅悉就算做饭再好吃,肯定也不如专业的。

能有多好吃?

他夹了一筷子萝卜丝,胡萝卜炒的不会太生,也没有太老,而且调味也正好,能吃出胡萝卜本身的那一丝甜味。

培根金针菇卷采取了红烧的做法,可他也顾忌到了培根本身带有的咸味,不会显得过咸,现在这个程度非常适合下饭。

罗信明不由心服口服。

他承认,傅悉做饭很好吃。

罗信明开口说:“有个事要跟你们说一下,我今晚回去拿了行李,就要回去了。餐厅里还有预约。而且我本来来这里也不是帮厨,所以看你们能够正常营业,我就先回去了。”

说完这句话,他把目光停在了沈云宜的身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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